2014年新疆区内初中班宣传材料
一、基本情况
为不断缩小我区边远贫困地区与较发达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让广大农牧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青少年同样享受到高质量的基础教育资源,为不断扩大招生规模的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提供高质量的生源,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参照内高班的办班模式,从2004年秋季开始,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昌吉、哈密、库尔勒、阿克苏等8个经济相对发达、教育质量相对较高的城市开办了新疆区内初中班(简称内初班)。根据自治区2011-2014年新一轮内初班扩招方案,2011年至2013年,先后新增喀什市、伊宁市、库车县、阜康市、吐鲁番市等5个市(县)承担办班任务,办班城市增加到13个,办班学校达到26所。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内初班工作。2006年9月10日教师节,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工作期间,专程到乌鲁木齐市第66中学考察内初班工作,亲切看望内初班师生,并题词“培育之恩,终生不忘”勉励广大各族内初班学生。办班以来,习近平、刘云山、刘延东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都曾视察内初班工作,对办学工作提出殷切希望。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民委等中央有关部委领导也多次前往内初班调研工作,亲切看望内初班师生,从政策、经费等方面予以办学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内初班办学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自治区领导每年都要专题听取内初班工作汇报,经常深入到内初班学校进行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办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倾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各办班城市和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内初班。内初班的开办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边远贫困地区各族人民的巨大关怀,是推进自治区双语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目前,内初班工作正在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二、招生规模
办班以来,内初班招生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为1000人,2005年为3000人,2006年起每年为5000人,2011年招生6200人,2012年招生7400人,2013年招生8700人,2014年计划招生10000人。今年秋季,内初班在校生规模将达26100人。
三、培养方式
内初班办学采取办班城市对口相应地、州及兵团相关师的培养方式。其中,乌鲁木齐市对口喀什地区、吐鲁番地区和兵团第三师;喀什市对口喀什地区和兵团第三师;哈密市对口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和兵团第十三师;克拉玛依市对口和田地区、博州、兵团第五师和兵团第十四师;石河子市对口克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兵团第八师、兵团第九师和兵团第十师;昌吉市和阜康市对口昌吉州的木垒、奇台两县、阿克苏地区和兵团第六师;阿克苏市和库车县对口阿克苏地区和兵团第一师;奎屯市对口伊犁州直、塔城地区、兵团第四师、兵团第七师和兵团第九师;伊宁市对口伊犁州直、兵团第四师、兵团第七师;库尔勒市对口巴州和兵团第二师。
四、招生录取
内初班主要招收对口地区的农牧区乡(镇)、村小学或贫困、边境县城市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中,少数民族学生占90%,汉族学生占1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生计划占总招生计划的5%。招生工作坚持向农牧民子女倾斜,农牧民子女录取比例90%。各少数民族的招生比例,原则上按各民族的人口比例确定,并对人口极少的少数民族给予照顾。参加内初班报名的学生在当地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内初班摸底测试,由对口办班城市负责预录取,预录取结果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五、经费投入
办班以来,自治区不断加大对内初班的办学投入力度,已累计投入各项办学经费超过13.7亿元,主要包括基建补贴经费、学生经常性经费、教职工专项补助经费等。办班以来,自治区财政不断提高内初班生均经常性经费标准,2006年起按年生均5000元标准划拨,2011年学生经常性经费标准提高到6000元,2012年又将学生经常性经费标准提高到了7000元,有力地保障了内初班办学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六、教学方式
内初班采取全日制、寄宿制教学模式,对民考汉和汉族学生采取与当地学生混合编班或单独编班的方式,民考民学生单独编班。教学统一使用汉语言授课,对民考汉和汉族学生使用与当地汉语授课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民考民学生第一学期重点强化汉语教学和补习小学的基础课,以后逐步过渡到与当地汉语授课学校相统一的教学计划。
七、育人工作
内初班实行全封闭、寄宿制管理,各办班学校坚持“爱、严、细”的管理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学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重视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通过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充分挖掘学生潜力,注重各类特长培养;学校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从校服、被褥到日常生活用品均由学校统一配备;学校单独建立了学生清真食堂,安排少数民族厨师烹制可口的饭菜,做到营养丰富、科学搭配;学校领导和老师们十分关心内初班学生的生活,学生生病了,老师们送药送饭、陪伴在他们身边;内初班学生实行暑期探亲制度,每年暑期由办班学校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全接送学生返乡。内初班学校细致入微的管理,无私的关爱,哺育着学生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八、升学工作
内初班学生初中毕业参加内高班招生考试,经选拔,成绩达到要求的学生可升入内高班学习,未升入内高班的内初班毕业生成绩达到办班城市高中录取要求,可继续在原办班城市的区内高中班学习,也可根据学生志愿,进入内地新疆中职班学习,继续享受自治区财政提供的经费支持。
九、报名条件
在学校表现好、思想品德高尚、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考生本人年龄不超过14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生本人、父母或监护人在内初班招生对口生源地有常住户口的(2011年1月1日以前迁入)。
十、测试及报名时间
内初班实行全疆统一入学测试。2014年全疆内初班招生统一测试时间定于5月15日,报名时间定于3月10日—4月10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在户口所在地学校或教育局报名。
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内初班的招生录取及管理工作。
联系人:杨秋 耶尔穆拉提
电话(传真):0991—775376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四年一月